《合規指引》共六章30條,分為總則、競爭合規承諾與合規管理、競爭合規風險識別、競爭合規運行、競爭合規保障、附則等。尤其在競爭合規風險識別環節,《合規指引》歸納提煉了7類具有平臺企業特性的競爭違法行為,以及14類具有平臺企業特性的高風險敏感行為,
7條競爭違法行為包括:利用平臺收集并交換價格、銷量、成本、客戶等敏感信息;利用數據、算法、平臺規則、技術手段達成固定價格、分割市場等橫向壟斷協議;通過組織虛假交易、編造用戶評價等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等。
14條高風險敏感行為包括:利用資本、流量等優勢低于成本價銷售,排擠競爭對手;在平臺規則、算法、技術、流量分配等方面設置不合理的限制和障礙;基于大數據和算法實行差異性交易價格;要求平臺內經營者在商品價格、數量等方面向其提供優于其他競爭性平臺的交易條件等。
附件:浙江省關于印發《浙江省平臺企業競爭合規指引》的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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