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 50 元。
(二)在(一)項調整基礎上,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(含 視同繳費年限,不含折算工齡),每滿 1 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 1.4 元,繳費年限不滿 1 年的記為 1 年(繳費年限計算到月),同時, 按本人 2019 年 12 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,每月再增加 1.5%。
(三)在(一)(二)項調整基礎上,對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前年滿 70 周歲以上(含 70 周歲)至 80 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 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23 元;對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年滿 80 周歲以上(含 80 周歲)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34 元。
(四)在(一)(二)和(三)項調整基礎上,對艱苦邊遠 地區(桑植縣、江華瑤族自治縣、城步苗族自治縣、麻陽苗族自 治縣、新晃侗族自治縣、通道侗族自治縣、吉首市、瀘溪縣、鳳 凰縣、花垣縣、保靖縣、古丈縣、永順縣、龍山縣)的退休人員, 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8 元。
湖南省財政廳關于2020 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
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,每人每月增加 36 元,每人每月按本人 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.1%增加
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,每人每月加發110元,全年1320元;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的,每人每月加發170元,全年2040元;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的,每人每月加發220元,全年2640元
定額調整: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,掛鉤調整:每滿一年增加1.5元,繳費年限不滿 一年的按一年計算
養老金調整方案:北京 山西 內蒙古 新疆 天津 安徽 寧夏 河北 湖北 陜西 廣東 江蘇 遼寧 上海
月基本養老金2000元以下的按30元調整,2000元以上的,在30元的基礎上,養老金每增加100元,企業再調整2元、機關事業單位再調整1元
每人定額增加75元,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.3%,對男滿65歲、女滿60歲的企業退休人員,再增加20元
滬人社規〔2020〕4號,每滿1年每月增加1.5元,增加額不足22.5元的,補足到22.5元;再按本人2019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,每月增加2.3%
蘇人社發〔2020〕73號,退休、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,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.4%增加
冀人社發[2020]19號,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,照本人2019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0.4%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
所有列入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,每人每月一律調整增加80元,二類區每人每月增加5.5元、三類區增加6.5元、四類區增加7.5元、內地參保單位增加5.5元
定額調整:每人每月增加52元養老金,掛鉤調整:按2019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.7%確定月增加額,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
企退人員上調5.4%,事退人員上調3.9%,側面體現了養老金“控高調低”的趨勢,縮小養老金差距,促進了社會公平和諧